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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施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绥阳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招聘单位、人数、职位及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单位、人数、职位
详见《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中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5.年龄:18周岁(1995年11月14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77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部分职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具体见职位表)。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受党纪处分在影响期内和未解除政纪处分的人员;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绥阳门户网(www.zgsy.gov.cn/)及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网站(http://rsj.suiyang.gov.cn/)等发布《招考简章》。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由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招考办公室设在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4日—11月17日(9:00—16:30)。
报名地点: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绥阳县洋川镇乐天路131号)。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料。
2.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须填写《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名表》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填写的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报名表》填写后交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始具考试资格。
3.报名缴费:报名考务费参照《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0〕55号),每人收取100.00元。
(四)报名及其他事项
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2.招聘职位调减和取消的情况由县招考办在绥阳门户网及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网站进行公示。
3.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若本人申请,经县招考办公室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参加考试。
4.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在整个报考过程中必须真实、准确、一致。
5.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体检环节及以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
A类职位采取笔试《综合知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B类职位采取笔试《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C类职位采取笔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不面试)的方式进行。详见《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二)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及我国基本国情等;《专业知识》考试范围:招聘职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协调、专业技能、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能力。
(三)分值构成
1.总的考试实行100分制,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采取笔试《综合知识》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的职位:笔试《综合知识》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计入考试总成绩。
3.采取笔试《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的职位:笔试成绩占60%(其中《综合知识》40%,《专业知识》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计入考试总成绩。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