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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安市人通[2007]30号)的有关规定,经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安顺市畜牧兽医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安顺市畜牧兽医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局招聘办”)。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安顺市畜牧兽医局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招聘数为2名。
1、安顺市畜牧技术推广站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2、安顺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各岗位具体要求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18周岁以上(1995年11月15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2、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2008年1月1日以后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及审查
具体报名工作由局招聘办统一组织。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安顺市畜牧兽医局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二),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已就业人员须持原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持县级及以上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居、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须持县级及以上引导办同意报考的证明。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资格初审由局招聘办负责,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5日—7日(其中12月5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12月7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安顺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中华东路5号)。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12月10日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局招聘办负责解释。
(三)加分政策
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先在笔试成绩分中给予加分,再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总成绩,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5分);
2、经组织、人社部门派遣到我市事业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加3分);
3、“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我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加5分)。
(四)加分确认
加分审查工作由局招聘办负责。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现场如实填写《安顺市畜牧兽医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三),加分审查在报名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加分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到事业单位见习期满的考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原件)。
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引导办或项目办出具服务期满的证明和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加分申请表》经局招聘办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由局招聘办在市纪委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考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专业测试成绩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专业测试折算后的总成绩须达36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专业测试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11(星期三)上午9:00-11:30。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科目:动物医学或动物科学相关知识(100分)。
专业测试时间:2013年12月11日(星期三 )下午2:30-5:00。
笔试、专业测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