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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市编办等六部门《关于学校安全保卫人员配备事宜的通知》(市教通〔2011〕173号)和市编办核定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人员编制,为保证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人员实时到位,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人员。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时明(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陈 静(市人资社保局副局长)、薛月琼(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马从容(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实施。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录用名单制度,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流程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保卫人员计划数43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男性。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社会治安工作。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双侧单眼裸眼视力3.5以上。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8年11月15日至1995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直系血亲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曾被公安机关辞退和开除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因素不宜报考的。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13日,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费:100元。
(二)报名资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时进行。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
报名者《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不得委托他人报名。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