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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毕节市宗教事务执法队伍建设,团结、引导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积极投身于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和发展,切实为试验区经济社会建设营造一个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环境。根据《毕节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实施办法》,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民宗委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招聘简章在毕节市政府网以及毕节市民宗委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考信息。发布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2014年1月19日。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必须按时取得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没有按时达到招考职位资格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月6日前出生)35岁以下(1979年1月6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14年1月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和“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5.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且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7.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1月20日--2014年1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毕节市政府行政中心A栋(102)市民宗委会议室,联系人:钱 飞 杨 帆。不设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857-8223178
(三)报名事宜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时参加资格初审需提交的资料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统计从业资格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民宗委负责进行。如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比例,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取消,对已报考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市民宗委负责制作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2月20日--21日。
6.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毕节市政府行政中心A栋(102)毕节市民宗委会议室。
五、考试
考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指导下进行。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主要测试民族宗教理论及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百分制,占招聘总成绩的50%;面试总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50%。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和招聘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考试时间:2014年2月22日
上午:09:30——11:30
考试地点:考场设在毕节市,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