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为加强赤水市人才队伍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63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招聘岗位及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报考条件、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招聘对象
1、省内外中专(中师、职高)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且服务期满或服务期满后续聘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符合C001、C002、C003职位代码对应岗位报名条件的赤水市在编在岗的乡镇(不含三个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取得国家认可的卫生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的人员,报考相应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岗位,学历要求可下调一个学历层次,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对参加面试后未进入体检环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我市将根据考试成绩择优选择部分到村任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及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计划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3名,具体要求及职位详见附件1《赤水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其中报考赤水市官渡、长期、长沙幼儿园中“特殊教育学校”相关学科岗位的人员,聘用后到赤水市特殊教育学校工作。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4.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18日及以前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 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6、报考C001、C002、C003职位代码对应岗位的人员,须为赤水市在编在岗的乡镇(不含三个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且截止2014年3月18日在赤水市乡镇(不含三个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中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除外)。
(四)不得报考情形
1、赤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工勤身份人员和符合C001、C002、C003职位代码对应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除外);
2、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3、定向到市外或定向本市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截止2014年3月18日服务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在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的;
8、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