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根据《雷山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一)复审时间:2014年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14年3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复审地点
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三、复审对象
1.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3.高层次人才职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雷山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入围资格复审考生根据《雷山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和所报岗位要求需要提供下列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现仍在岗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原件1份;
(7)提交《雷山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未打印或已丢失《报名表》的考生,务必在3月19日上午9:00至21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本通知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ishan.gov.cn)、雷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www.lszwzx.gov.cn)上进行发布,同时电话通知入围资格复审考生。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复审组签署意见,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面试的资格。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职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0855-3336770
附件:雷山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雷山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