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着力解决人才匮乏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6号令、《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团参加苏州市2015年春季人才交流大会招聘(引进)人才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苏州市2015年春季人才交流大会期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42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按需招聘(引进)原则。
二、公开招聘(引进)计划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42名,具体招聘(引进)单位、职位详见《铜仁市万山区参加苏州市2015年春季人才交流大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三、公开招聘(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公开招聘(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公开招聘(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2月7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5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5年2月7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引进)职位有关条件要求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公开招聘(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按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等相关信息均在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人员签字确认结果,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7日8:00—16:00(周六)。
2.报名地点:苏州市国际博览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博览广场)。
3.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铜仁市万山区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及一寸近期彩色同底免冠照片2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名证明材料原件。
4.报名要求:⑴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⑵考生须认真填写《铜仁市万山区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因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前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填写,责任自负。⑶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联系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评审的方式进行,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评审合格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医院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五)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政审)对象,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核(政审)小组,开展考核(政审)工作,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本简章规定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
4.凭就业推荐表报名的考生,截止2015年7月31日,未能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5.不能按时提供考核依据的;
6.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7.不符合招聘(引进)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9.其他经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一)公开招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执行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现行工资。
(二)符合享受《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万委〔2012〕9号)规定的优惠政策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其优惠政策。
六、后续管理
(一)公开招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公开招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解除其聘用关系。
七、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组成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政审)的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三)本简章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铜仁市万山区参加苏州市2015年春季人才交流大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咨询电话:0856-3521200(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3521007(铜仁市万山区纪委、监察局)
附件1:《铜仁市万山区参加苏州市2015年春季人才交流大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附件2:《铜仁市万山区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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