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水平,促进民族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规定,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录用、公开监督。按照发布方案、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贵州民族研究院民族经济研究人员2人。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可通过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具有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违反单位规定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报名。单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职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注:报名人数指报名后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5年8月4日9:00—8月7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二)。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网上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招考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8月4日09:00—8月8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8月9日17:00前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9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名者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名者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及要求一览表》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5年9月8日09:00至9月11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10676、86831833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851-6837434
4、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50分,折合成百分制之后按(40%比例)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3日,上午09:00-11:30 。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