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若出现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将同时进行资格复审。省地矿局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该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或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未签订过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毕业后从未就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原件。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待业人员须提供最近一次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原件。
(7)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对复审合格的考生,复审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面试由省地矿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地矿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地矿局网站上进行公告。参加面试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
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60% 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地矿局网站上公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未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地矿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地矿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批准后,由用人单位通知(可采取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贵州省地矿局及各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51-86810501 86817560 86830717
监督电话:0851-86813624 86820245
未定事宜,由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负责解释。
附表:
1、2015年贵州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2、2015年贵州省地矿局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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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