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单个岗位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按照《贵州商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我校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公告及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贵州商学院网站上公布。
4、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我校具体实施。需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表》;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和身份证号,并装入信封);
(7)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岗位及要求一览表》备注栏中的要求提供。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
面试在省商务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商学院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贵州商学院网站公布。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商学院网站公布。
2、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商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1、面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体检在县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考察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同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2014年10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商学院网站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省商务厅和贵州商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贵州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贵州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51-84873856。
(三)本方案由省商务厅、贵州商学院负责解释。
(四)未尽事宜,由贵州商学院商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附表:
1.《贵州商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贵州商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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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