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温馨提示:2016年黔西南州发改委员会考调事业工作人员方案已经发布,报名时间:9月5日至7日,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州发改委四楼人事教育科,考试时间:10月16日。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发改相关知识,请广大考生及时报名,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贵州华图,贵州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平台:guizhouht,事业单位福利QQ群: 445102344。
为切实加强州发改委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强化竞争激励机制,推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阳光操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发〔2014〕8号)和州机编议〔2014〕5号文件精神,经州发改委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设考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务日常工作。
二、考调原则和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考调范围
黔西南州在职在编党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转正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调。行政编制和参公管理人员,一旦聘用,即视为自动放弃公务员身份,转为事业身份。
四、考调职位
州铁路建设办公室事业管理人员2名,州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州节能减排监察支队)事业管理人员1名,州价格认证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五、报考条件和资格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
3、事业心强,有吃苦精神,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4日后出生),在州发改委跟班学习1年以上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75年9月4日后出生);
5、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二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报考州价格认证中心专业技术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应当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10级及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调:
1、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近3年来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或因其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给予训诫记录在案的人员;
4、近3年来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作弊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5、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9月5—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二)报名地点
州发改委四楼人事教育科,地址:兴义市遵义路18号,联系人:胡耀艺,联系电话:0859—3224281。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州直单位除外)同意报考证明
或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并盖章;
4、小二寸免冠近期白底彩照5张(贴在报名表上);
5、近二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单位出具近二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6、报考州价格认证中心专业技术职位的,还需提供中级职称等级证书或聘任证书;
7、事业人员报名的须提供《聘用审批表》复印件。(特别提醒:2006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聘用审批表》须具有州级人社部门审批的意见);
8、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准考证发放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2、准考证发放地点:州发改委四楼人事教育科。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公开考调(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考试
考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考调计划给予减少或取消。
1、此次考调工作只进行笔试,笔试由州发改委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统一命题、制卷、阅卷,按相关规定执行。
2、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州发改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进行。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发改相关知识。(100分)
4、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6日,上午9:00-11:30。
5、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6、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形的,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排序。
九、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实际开考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员。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十一、公示和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通过州发改委门户网站和政务公示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按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列为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二)审批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呈州领导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和纪律,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所填电话号码须保持畅通。
2.本方案由州发改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24281,手机18185964039(人教科)
监督举报电话:座机3223359,手机13312291899(监察室)。
附件: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考调事业人员报名表
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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