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排名已公布。根据《贵州省2016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公告》(以下简称《遴选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具体实施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各遴选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复审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16年11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复审地点: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遴选公告》附件职位表中相关内容。报考者如需咨询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可电话与遴选单位联系。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对照遴选条件要求,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按规定时间到遴选单位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二)各遴选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遴选公告》的规定,对照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报考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因遴选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遴选单位承担。
(三)各遴选单位须于11月11日前电话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如需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须于11月16日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联系情况要做好记录备查。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在递补复审期内,遴选单位可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遴选领导小组和各遴选单位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报考者放弃资格复审的,应有书面申请,或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做好工作记录。遴选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经递补资格复审后,通过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可按不高于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或减少遴选计划人数;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
《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在现场资格复审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四、有关事宜
(一)此后的各项遴选信息将由各遴选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遴选单位无网站的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查看公告情况。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政策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851-85892143
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0851-85837331
监督电话:省人社厅纪检监察室:0851-85837250
附件:2016年贵州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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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