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制书记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湄潭县人民法院制定《湄潭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聘名额及身份
招聘书记员15名,用工限制性质属于编制外劳动合同制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部分受聘书记员在机关工作,部分受聘书记员在兴隆人民法庭、永兴人民法庭、马山人民法庭、茅坪人民法庭工作。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方可报考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法院工作,保守工作秘密;
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2月12日及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 (1980年12月13日之后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5.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 熟悉计算机及其他现代化办公设备操作,熟练掌握使用办公软件;
7. 具有湄潭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的,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
2. 曾经吸贩毒、参加邪教组织的;
3. 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5.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开除(党籍、学籍)处分的;
6.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 在职人员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8.有纹身的;
9. 不能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的;
10. 有其他情形不适宜聘用到湄潭县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 报名地点:湄潭县人民法院前楼一楼报名处。
4. 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填写完整的《湄潭县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1份(附件),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2张(一张贴报名表,一张贴准考证)。
5.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当场对报考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审查,资料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随时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如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6.领取准考证:报名通过人员请于2016年12 月 16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湄潭县人民法院报名处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在县人社局和县纪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共有笔试、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三个环节。
(一) 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县人社局和县纪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考试主要内容为计算机基础运用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职位计划数按3:1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二) 计算机速录测试
计算机能力测试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计算机速录测试采取现场操作测试,主要测评计算机录入文字的速度和准确率,满分为100分。
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测试后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急处突、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四) 成绩计算
笔试、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 +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