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事业岗位其它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 具有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
4. 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工作人员长期不在岗以及未经州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抽借调(带薪学习、挂职锻炼等)到州直及以上部门(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能列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计算基层工作经往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中央、省、州级单位在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派出机构)、行政村(社区)工作的经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①选派到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挂职、帮扶等工作经历;
②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
③监狱劳教系统的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及以下基层监、所等单位工作经历;
④非公有制企业及其他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级及以下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见习期不定等次可视为考核合格);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新录(聘)用公务员(参公)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见习期)的;
(5)新提拔任副科级(或八级职员)及以上的人员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未具备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的;
(7)未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站、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本次遴选工作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lrl.gov.cn)。
(二)报名
报名工作在市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3.报名地点:(详见附件4)。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纸复印)。
(2)《报名表》原件1份(详见附件2),《报名表》将由遴选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审核同意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照片要求插入电子版;
(3)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详见附件3)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单位职位代码及考生姓名)。
(5)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1份。
(6)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报考行政单位的,须出具公务员招录文件、任职文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符合登记条件,暂未登记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需经组织人社部门签字并盖章)
(7)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报考事业单位的,须出具本人同意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原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不再保留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8)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凯里市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并如实填写《凯里市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考生应留下正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1.资格审查在市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凯里市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遴选单位须留存报考人员报名表,供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进行笔试。如遇某职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由各单位主管部门遴选工作小组确定该职位是否取消或调整,如确定不取消或调整的,该职位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最低分数线由市领导小组确定。
资格审查结束后,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将审查通过人员录入《凯里市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人员花名册》(附件5),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相关材料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留存,以备查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调配资格。
六、笔试
笔试工作由凯里市行政、事业单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地点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见笔试公告,公告挂网后,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由市领导小组确定。
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分数线在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lrl.gov.cn)公布。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