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常识判断和公共基础知识的联系与差异
贵阳分校常识判断研究院-陈莉娜
常识判断和公共基础知识的框架基本相同,但是考试中考查的内容和知识的侧重点不同。关于公基与常识的区别,我们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了解:
二、 适用范围:
常识考试主要是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出现的题目类型,而公共基础知识则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选用的考试科目。
二、考查目的:
常识: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能力,重点测查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
前者更强调考查对知识运用的能力,而后者更注重考查对知识掌握的深度。
二、考查范围:
常识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出常识判断考查目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会知识、有能力、懂国情。而且常识考查范围也往往不止测查上述这些方面的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涉及政治(包括时政)、经济、社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法律、历史、人文、公文写作、地理、环境、自然科技、文学作品(包括外国文学)等方面的知识点。
但就上述两段话我们会觉得而这似乎也很相近,但在实际考试中,二者考查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纵观近6年的国联考题和贵州省事业单位的考题三张表格,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常识题和公共基础知识在考察范围上有一些共性和不同:
1、法律类:法律类知识在两种考试中都是高频出现的考点。
2、政治哲学类:公基考试考查频率略高于常识考试。
3、公文、事业单位和管理类题目是公基考试中才出现的考查内容,国联考中几乎未出现过。
综上所述,常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点要考查的目的却是有所区别,在实际考查中也却表现出许多不一样侧重点。所以考生们应对两种考试时也要对症下药,针对各自的考试特点进行总结复习。
陈莉娜
2017年4月28日
【往年解析】下列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乙二人自由恋爱,因两人均年满20周岁,经双方父母同意,两人可以结婚
B.丙12岁,玩火酿成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但丙不承担失火罪的刑事责任
C.丁6岁,春节收到红包若干,其母认为丁尚年幼,红包里的钱应归监护人所有
D.19岁的大学生戊,认为父母有义务支付他的教育费及生活费至其独立工作为止
【答案】B
【解析】
A选项:中国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满二十二周岁,女满二十周岁。A项中明显男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因此两人不能结婚,A项错误。
B选项:中国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无论行使何种犯罪行为,均不负刑事责任。B选项中乙未满14周岁,因此不追究刑事责任,B项正确。
C选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规定,8周岁以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大人给小孩压岁钱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收取压岁钱是属于纯获利的行为,6岁小孩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可以行使纯获利的行为的,即孩子对压岁钱享有所有权,压岁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父母对孩子的财产具有保管义务,但凡不是为了被监护人(即孩子)的利益而处分其财产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C项错误。
D项: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按照婚姻法和司法解释,子女到了18岁以后就要有独立的生活能力,父母任何一方都可以不负担孩子的生活和上大学的费用。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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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