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播及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公告
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报考天柱县广播电视台10020岗位需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进行试播,试播后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笔试),报考天柱县石洞镇扶贫工作站10158岗位和天柱县石洞镇科技宣教文化服务中心10164岗位需进行少数民族语言(侗语)测试,测试合格后进行笔试。为做好试播和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播考生现场资格复审及试播时间和地点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6月1日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天柱县人事考试中心(县政府二楼)
3、试播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9:00开始
2、试播地点:天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少数民族语言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9:00开始
2、测试地点:天柱县凤城街道第三小学
三、试播及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对象
报考天柱县广播电视台10020岗位、天柱县石洞镇扶贫工作站10158岗位和天柱县石洞镇科技宣教文化服务中心10164岗位经过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并成功交费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参加试播及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的考生,请提前确认试播及测试地点,安排好食宿,注意试播及测试时间。
四、有关事宜
1、参加试播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按实施方案关于现场资格复审的要求带好相关证件及照片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参加试播及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的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6月3日上午8:30前进入候考室。未携带有效身份证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候考室。超过面试时间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试播及少数民族语言测试资格。
3、试播主要考察应试者仪表形象、播音音准、音质、理解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现场应变能力。
4、少数民族语言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掌握和运用少数民族语言的能力。测试总分100分,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确认为测试合格,方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测试结果在考生测试结束后宣布。语言测试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的,视为不符合该职位报考条件,取消笔试资格。
四、纪律监督
试播及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语言测试结果将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zhu.gov.cn/)“通知公告“栏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天柱县人事考试中心 0855-7529768
天柱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播及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名单.xls
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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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