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黔南州事业单位荔波考区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黔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荔波考区笔试总成绩排名已公布。根据《黔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本考区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荔波考区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荔波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递补复审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复审地点:
1、卫计系统各招聘职位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荔波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政工科(荔波县玉屏街道嘉禾路2号)。
咨询联系电话:0854-3616708
2、教育系统各招聘职位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荔波县教育局(荔波县玉屏街道建设西路45号)。
咨询联系电话:0854-3614831
3、卫计系统和教育系统招聘职位以外的各招聘职位资格复审地点: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荔波县玉屏街道樟江中路19号)。
咨询联系电话:0854-3615613
各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黔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荔波考区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1)。
三、最低合格分数线
经荔波考区考务机构研究,确定本考区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四、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黔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荔波考区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可登陆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n.lss.gov.cn/)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各招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如因现场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承担。
(三)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资格,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荔波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复审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招聘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
六、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职位条件的证明、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并须签署在2017年8月30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附件4);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考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二)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三)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附件5);
(五)“四项目人员”须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证明上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六)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市、区)教育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七)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八)驻黔南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随军证明材料;
(九)“村两委人员”须提供经县(市)组织、民政部门确认任满1届的相关证明;
(十)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十一)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十二)考务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有关事宜
(一)黔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荔波考区的面试拟于2017年7月底或8初进行,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面试准备。具体面试时间、方式另行公告。
(二)本考区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bo.gov.cn/)上的信息公开栏—人事信息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及时到网站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
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管理科:0854-3615613
附件:
1.附件1:黔南州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荔波考区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公示.xls
2.附件2:黔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荔波考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3.附件3: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4.附件4: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示例.doc
5.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荔波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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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