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黄果树旅游区招聘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简章
为加强黄果树旅游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岗位)2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黄果树旅游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黄果树旅游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和黄果树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黄果树旅游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数为2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各招聘岗位详见《黄果树旅游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岗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8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8月1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经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合格)及以下的;
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0、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