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绥阳县选调县城地区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绥党发〔2012〕8号)等文件精神,充实和加强县城地区(含洋川镇,下同)中小学校师资力量,进一步增强县城地区中小学在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引领和窗口性示范作用。按照县编委会会议明确的意见,决定通过考试方式,面向全省中小学择优选调部分在职教师到县城地区学校(以下简称“考调”)任教。为切实做好本次考调工作,特制订本简章。
一、考调的原则和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职业资格及任教学科对口的原则;
3.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原则;
4.坚持“空岗聘任,薪随岗变”的原则;
5.坚持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坚持终身学习的原则。
二、考调学校、科目和岗位职数
详见《绥阳县2017年公开考调县城地区中小学教师职位条件设置表》(附件2)。
三、报考资格及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2.省内从事教育工作3年及以上在编在职教师(含我县2014年招聘且符合接转条件的特岗教师)。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调:
(1)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2014年6月30日后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3)2016年1月1日以后全县统测统评学科教师,所教学科成绩平均分低于全县同类学校平均分1次及以上的(①时限内教学设计、课件制作、上课曾获得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可不受此款限制;②一人任多班、跨级或跨学科的教学成绩可取就高);
(4)2016年1月1日以后非统考统评学科教师,每学期教学业务考核排本校倒数第一、二名或不合格等次1次及以上的;
(5)2016年全市组织的教材教法考试,无故缺考或补考不合格者;
(6)其他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7)兴隆中学、大路槽中学、黄枧中学、金承中学、溪源中学、风华中学、小关中学7间学校教师(以下简称“超编学校”)不受上述(3)(4)(5)款规定的限制。
5.超编学校教师符合上述条件规定,且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下(即:1962年7月7日后出生的男教师和1967年7月7日后出生的女教师)的必须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调工作程序
(一)考调方案公示
考调简章届时公布在绥阳门户网、绥阳县教科网、县教育局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一律不能代报,现场摄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7月8日—11日在县教育局一楼
早上:9:0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所需材料:
(1)经所在学校(小学是指乡镇中心学校)集体研究、校长亲笔署名“同意报考”且加盖学校公章的《绥阳县2017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验证原件后收复印件各1份。
(3)报考县思源实验学校所有职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计算机应用技能等级证书验证原件收复印件1份(特岗教师除外)。
(4)各单位校务会集体研究同意报考人员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需载明报考人姓名、报考职位、初审意见等内容)1份(各单位一次性提供一份即可)。
(5)需报考的教师须提前向所在单位(乡镇小学指镇中心学校)提出申请。
(6)为了保证乡镇学校课程设置、教学秩序及其他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结合申报者在校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情况,各单位及时召开校务会集体审核把关,并出具会议纪要。
(7)县外报考者除提供上述(1)(2)(3)款规定资料外,须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前提供所在学校及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佐证本人在编在职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考资格,不予参加考试。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核减或取消,相关情况将在绥阳教育网、县教育局公示栏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职位考调计划被取消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条件符合的职位,也可凭缴费收据申请退去报名费。
(2)报名时应由报考人员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对相关信息负责。若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100元。
(4)准考证发放: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7月14日9:00—16:30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7月21日9:00—16:30
领取准考证地点:绥阳县教育局二楼人事教育科(绥阳县洋川镇平安东路127号)。
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笔试或面试考试。
(三)资格审查
绥阳县2017年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调条件及岗位要求,当场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调工作的始终,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整个报考过程中必须真实、有效、准确、一致,如在考调工作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考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本次公开考调所有环节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和地点:7月16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凡参加笔试人员必须于考试时间30分钟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开考后迟到15分钟的取消笔试资格。
2.笔试内容:与考调岗位相适应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3.具体的笔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每职位按计划考调数(如考调职位计划有调减的,以调减后的为准)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时,则同时参加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7月23日上午8:0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面试主要以说课为主,考前准备(备课)时间每人限制在20分钟以内,说课时间每人限制在8分钟以内。
4.说课内容:说课范围为所考调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5.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成绩,并当场书面通知报考人,并及时公示面试成绩。
6.具体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后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计算公式: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七)拟调人员公示
7月27日根据各职位考调计划数(如考调职位计划有调减的,以调减后的为准),分别按考调教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调人员,如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如果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出现并列时,则重新组织笔试考试,以此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如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考调职位计划数(如考调职位计划有调减的,以调减后的为准)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确定为拟调人员。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调动的,县教育局报送县人社局按规定于2017年8月底前办理审批及调动手续(特岗教师待接转手续办理完毕后再办理调动手续,若有不符合接转条件,未能办理接转手续的,则取消其考调录用资格)。选调成功后,按照“薪随岗变”的原则,以十二级岗位(专业)聘任(现聘专业技术职务为十三级岗位(专业)除外)兑现相关的工资待遇,调到新单位后在调入单位有空岗的前提下,参与学校空岗补缺公开竞聘。
拟调人员在2017年8月15日前未能按要求办理调动审批手续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调动资格,且不再递补。被调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考调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调动资格。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确保本次教师考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决定成立绥阳县2017年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张淼(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叶汝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开祥(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付文利、何俊杰、欧阳强、何莉、冉光辉
梁后强、安志强、李滨、陈明权、李万发
张开杰、任永鹏、曾力波、叶明远、余仲洪
何益华、陈建芬、刘晓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欧阳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考调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加强领导,确保考调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按照考调方案,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加强对参与考调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此次考调工作圆满完成。
2.加强监督,确保考调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考调工作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调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考调考试工作纪律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有关说明
(一)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考调工作,加强对公开考调工作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考调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考生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确保在整个考调工作期间(报名至调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单位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七、本《方案》由绥阳县2017年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绥阳县2017年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6227345(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1—26363201(县纪检部门)
附件:1.绥阳县2017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doc
2.绥阳县2017年公开考调县城地区中小学教师职位条件设置表.xls
绥阳县2017年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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