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jiangkou.gov.cn)或“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应在2017年8月16日9:00至8月18日17:00期间登录“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或“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江口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修改报名信息表的,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人员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审核人员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8月18日17:00前)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9:00至8月19日12:00。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办”的统一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审核。
审核人员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将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按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7年8月18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审核人员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统一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2017年8月18日17:00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县招聘办申请同意后修改。
3、2017年8月1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7年8月19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审核人员于8月20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提交报名申请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16日9:00至8月20日17:00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或“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报名申请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9月6日9:00—9月8日17:00期间登录“江口县人民政府网门户”或“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按以下办法实施。
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一)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9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办招聘办”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资格初审人员具体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尾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如仍在岗的“四项目人员”须提供共青团江口县委或县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服务期满2年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定向招聘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在我县服务满两个聘期且至今仍在岗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需县引导办出具服务满两个聘期且至今仍在岗和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驻江(口)部队的随军家属”职位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随军家属”考生,需提供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驻江(口)部队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考生,连续任村干部满1届(或连续任职3年)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须提交由所任职的乡(镇、街道)出具的任职文件;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须提交由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当选证书和乡(镇、街道)出具的报考证明,并经县委组织部同意报考。以上任职文件和当选证书由乡(镇、街道)和县民政局经办负责人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另行加盖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或政府(办事处)公章,符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均须提供由所任职的乡(镇、街道)出具的连续任村干部满1届(或连续任职3年)以上且仍在职的证明。
7.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持户口簿;报考职位有生源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高中(初中)《毕业证书》或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源证明。
8.由“县招聘办”组织资格初审人员《招聘简章》规定,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复审,主要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复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人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招聘简章》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其名单将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教育系统(招聘单位代码101职位)实行专业技能测试,其他类职位均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