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顺市平坝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以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抓好<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黔人社厅通〔2017〕221号)的规定,结合省人社厅考试院《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2017年下半年笔试考试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区乡镇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点及考务工作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由平坝区招聘办统一部署、负责本辖区内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安顺市平坝区2017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专业技术岗位9名、管理岗位6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以《安顺市平坝区2017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准。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8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平坝区户籍的截止2017年8月15日为平坝区户籍人员。
5.定向招聘在平坝区服务满两个聘期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截止2017年8月15日在平坝区服务满两个聘期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7年8月15日,仍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8月1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2018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