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鲁础营回族乡人民政府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鲁础营回族乡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 、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1.招聘人数:1人
2.工作地点:兴仁县鲁础营回族乡人民政府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黔西南州户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25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5. 需本人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驾龄,能够熟练驾驶小型轿车。
四、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现在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五、招聘步骤
(一)发布信息:在兴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公开招聘。
(二)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0日,不收取报名费,过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设在鲁础营回族乡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59-6370002;网上报名需填写《兴仁县鲁础营回族乡人民政府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条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邮�䣺1076623346@qq.com。
(四)面试及录取:
(1)面试:资料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和考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取:根据面试及综合考核进行选拔,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类型
经面试和考察合格后,确定为临聘人员,与乡政府签订《临聘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聘用待遇及要求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面议;
2.被聘用者一经录用,不得同时在外兼职,否则,予以辞退;
3.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或不能正常履行工作任务的,乡政府有权随时给予解聘。
七、未尽事宜,由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鲁础营回族乡人民政府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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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