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贵州省扶贫开发贫困监测中心为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宗旨是开展扶贫开发贫困监测统计,为全省扶贫开发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贵州省扶贫开发贫困监测中心决定面向社会为该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拟招聘贵州省扶贫开发贫困监测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爱扶贫开发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21日9:00—8月23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网址http:∥www.gzpta.gov.cn或http:∥219.151.4.99)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考人员查询、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原则上必须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若网上填写及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修改报名信息后,必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招考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提交报名申请,招考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2017年 8 月 23日17:00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2. 网上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是招考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报考人员于2017年 8 月 21 日9:00— 8 月 24 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截止时间(8月23日17:00)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8月23日17:00)后至8月24日17:00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联系电话:0851—86839156。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21日9:00— 8月25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7年 9 月 4 日9:00—2017年 9 月 7 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10676、86831833。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http://www.gzfp.gov.cn/)上公布。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