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省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6名公告(8月29日-31日报名)
为加强省质监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力量、优化结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等规定,并报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其中,管理岗位2名、专业技术岗位1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质监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职)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http://www.gzqts.gov.cn)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29日9:00—8月31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省质监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考者查询、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提交报名申请,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2017年8月31日17:00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要求
网上确认并缴费后,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单个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但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折算百分制后的成绩)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学历要求为本科、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3、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招考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确认。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29日9:00— 8月31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截止时间(8月31日17:00)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8月31日17:00)后至9月1日17:00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9月2日17:00前在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只对报考者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质监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后,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再进行职位填报。由于报考人员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7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14: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10676、86831833。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851—88631548 (省计量测试院)
0851—84461213 (省机械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0851—86511427 (省标准化院)
0851—85778006 (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0851—86511783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
0851—86987213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审核中心)
(三)笔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折算为百分制后按50% 计入总成绩。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上午9:00-11:30。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质监局网站上公示。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