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社会治安管理,提高反恐、防暴和应急处突的能力,凤冈县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根据《凤冈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按1:2比例进行招考,达不到比例的,则按比例确定招聘人数。
二、招聘人员的职责、待遇和管理
(一)职责:1.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2.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3.协助开展人口信息采集;4.协助开展治安检查和视频监控;5协助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6.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7.协助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戒毒康复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公开查缉毒品工作;8.消防救援;9.保护案事件现场;10.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11.参加抢险救灾;12.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13.执行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二)待遇:月工资1700元,发放执勤服装,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交纳“保险”。
(三)管理:按照《凤冈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招聘人数、条件及加分项目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8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3名。
(二)招聘条件
1、凤冈户籍(外出读书户口尚未迁回的亦可);
2、高中(相当)以上文化,复员退伍军人放宽到初中文化;
3、男性身高1.67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4、年龄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7年9月10日以后出生、1999年9月10日以前出生);
5、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献身于公安事业。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