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笔试
考试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贵州省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组织实施。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各科考试科目分值均为150分。
笔试时间与科目:
2017年10月28日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017年10月28日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综合成绩为笔试各科目之和折算为百分制,以40%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贵州农经网(http://www.gznw.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参加资格复审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gz.hrss.gov.cn/)及贵州农经网(http://www.gznw.gov.cn/)上公布。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现场确认时查收材料:
(1)查验应聘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收取以上材料的复印件1份。
(2)收取应聘人员《贵州省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打印原件1份,报名表需有照片,在职人员需加盖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企业只需本单位盖章同意)。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现场确认,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资格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资格复审递补通知24小时内拒不反馈是否参加资格复审或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3.面试
面试由省气象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与能力,总分为100分。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gz.hrss.gov.cn/)及贵州农经网(http://www.gznw.gov.cn/)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农经网(http://www.gznw.gov.cn/)上公示。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参加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高低予以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