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评(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与体检、公示、审批办理引进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通过《花灯之乡·独山网》(网址:www.dushan.gov.cn )、《独山县人力资源网》(网址:www.dsxrlzy.com)、独山就业服务微信平台发布。
(二)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原则上报名截止到2017年内相关职位引进满额。
1.网络报名:拟报名人员可将本人报名信息表、电子照片、报名所需各类材料扫描件等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邮箱:81635304@qq.com),在规定日期带上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审核并参加面试(测评)。
2.现场报名:拟报名人员可直接到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现场报名(独山县经开区创客大厦三楼)。
报名咨询电话:0854-3221160、3236118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贵州省独山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一份(附件2);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个人简历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各种荣誉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填表时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如因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四)面试(测评)
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测评)。面试(测评)一般采取面谈的方式。也可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由用人单位采取专业知识(技能)测评的方式。面试(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凡面试(测评)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每个职位按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参加面试(测评)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或暂停职位引进计划。职位引进计划减少的,参加该职位的应聘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计划暂停引进的,考生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测评),其他证件不能替代。参加面试人员每人交考务费100元。
面试(测评)时间:2017年10月和11月每月组织一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17年10月23日下午2:30;
2、2017年11月28日下午2:30;
面试(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县人才引进办公室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用人单位追加考试内容,根据追加考试成绩,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应聘职位所要求相关资格证书、证明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在同一职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花灯之乡·独山网》、《独山县人力资源网》、独山就业服务微信平台发布。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由人才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
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本简章第五条“引进对象及条件”第(三)点“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进入考察人员自考察开始20日内须将个人档案邮寄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情况未邮寄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