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和审批
(1)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通过州发改委门户网站和政务公示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按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列为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2)审批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呈州领导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和纪律,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所填电话号码须保持畅通。
2.本方案由州发改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859—3224281(人教科)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24616(纪检组)
附:黔西南州发改委2017年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
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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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