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秀区2017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本次“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为做好我区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0月18日—19日
(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5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17年10月20日
(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50)
资格复审地点: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西水路46号,安顺市三中斜对面)
二、资格复审的对象
按照《招聘简章》规定,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岗位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含1:3以内)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提交资格复审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在线打印的信息表具有条形码标识)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县级卫计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等),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照《招聘简章》第四条之第(一)、(二)、(三)款和第七条的规定及本次《招聘岗位一览表》岗位设置的条件,携带所需资格复审材料进行现场复审;另外,有以下情况的具体要求:
1、在企业工作且签订劳动合同的考生,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且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3)。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或生源限制的须提供能够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居民户口薄》或证明材料。
3、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4、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
(二)递补复审人员。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从笔试成绩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西秀区招聘办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
(三)《报名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遗失或未打印的考生可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 gzpta.gov.cn或219.151.4.99)在线打印。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