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着力解决我县人才匮乏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经长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8年将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专业人才24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适用”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专业人才24名,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贵州省长顺县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开招聘职位设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有适应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1月1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6.定向到其他县(市)的2018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三)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截止2017年11月10日,为黔南州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6.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7年10月 3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8.不符合公开招聘(引进)有关条件要求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10.截止2017年11月10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