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是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的省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正县级全额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和能效测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调试及校验;承担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承担锅炉水质检验;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参与相关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评价和技术鉴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为加强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力量、优化结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等规定,并报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其中,管理岗位2名、专业技术岗位1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职)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日期以报名截止日为准。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