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8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职)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1 月29日至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报名地点:贵阳市云岩区毓秀路27号贵州省人才大市场一楼现场招聘大厅。
报名需填写《贵州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提交相关材料。
2.报名提供材料:
(1)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有“其他报考条件”要求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100元。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