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优惠政策及有关要求
(一)对招聘到我县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按我县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执行。
(二)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服务期限内一律不得调动。
(三)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的,除不再享受我县的优惠政策外,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规定和相关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处理,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九、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均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
(二)本实施方案由县人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6-6224556(县人才办)
0856-623105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0856-6222579(县教育局人事股)
0856-6239331(县卫计局人事股)
附件1:印江自治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2:印江自治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xls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