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3月24日—25日
地点: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1号、2号展馆。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原则上报名截止至2018年内相关职位引进满额。拟报名人员可通过公布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与用人单位联系,在规定日期到现场报名。符合引进条件的毕业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应聘。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及学位证(或201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名职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个人填写的报名信息表1份。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写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二)初评
按照简章及职位要求,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考官)组进行初评筛选,通过初评筛选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每个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为人才引进意向人选,并签订人才引进就业意向协议书。若出现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及初评结果情况通知。
(四)体检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已达成就业意向协议的毕业生进行体检,对于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安排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根据体检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