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由共青团贵州省委组织实施。
2、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3、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折算为百分制后按50%计入总成绩。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5、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
6、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7、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8、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9、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0、笔试成绩在共青团贵州省委网站(http://www.gzyouth.cn)和贵州省团校网站(http://www.gzgztx.com)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单个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按照《贵州省团校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贵州省团校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公告及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共青团贵州省委网站(http://www.gzyouth.cn)和贵州省团校网站(http://www.gzgztx.com)公布。
4、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贵州省团校共同实施。报名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表》;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和身份证号,并装入信封);
(7)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面试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面试相关要求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共青团贵州省委网站(http://www.gzyouth.cn)和贵州省团校网站(http://www.gzgztx.com)公布。
(1)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成绩在共青团贵州省委网站(http://www.gzyouth.cn)和贵州省团校网站(http://www.gzgztx.com)公布。
2、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2)总成绩在共青团贵州省委网站(http://www.gzyouth.cn)和贵州省团校网站(http://www.gzgztx.com)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在读学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至面试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rst.gov.cn)、共青团贵州省委网站(http://www.gzyouth.cn)和贵州省团校网站(http://www.gzgztx.com)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共青团贵州省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和贵州省团校党委的具体指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省纪委派驻省总工会纪检组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5521572、85500816;
监督电话:0851-85514269
六、未定事宜,由共青团贵州省委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共青团贵州省委和贵州省团校负责解释。
附件:
1.贵州省团校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2.贵州省团校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