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与能力,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贵州民族大学网站 (http://www.gzmu.edu.cn)公示。面试成绩要求在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算),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后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民族大学网站 (http://www.gzmu.edu.cn)公示。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认定为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辞退或除名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由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学生(不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存在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公示招聘结果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rst.gov.cn)及贵州民族大学网站(http://www.gzmu.edu.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结束后,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拟聘用公示发布后30日内提交上报所需材料,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民族大学统一领导下,由贵州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贵州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取消参考人员考试录用资格。
(三)联系电话:0851-83610231 监督电话:0851-83610130.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民族大学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民族大学负责解释。
附表:
1.贵州民族大学2018年招考工作岗位需求表.xls
2.贵州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