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贵州省公路局1人;
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9人;
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9人;
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9人;
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9人;
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7人;
贵州省铜仁公路管理局9人;
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8人;
贵州省水城公路管理局8人;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11人;
贵州省贵安新区公路管理局3人;
贵州省交通医院4人;
贵州省乌江航道管理局(贵州省乌江通航管理局)11人;
构皮滩通航管理处13人;
思林通航管理处3人;
沙陀通航管理处3人;
贵州省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管理局16人;
贵州省赤水河航道管理局20人;
贵州省贵阳高速公路管理处8人;
贵州省安顺高速公路管理处14人;
贵州省遵义高速公路管理处34人;
贵州省都匀高速公路管理处18人;
贵州省凯里高速公路管理处25人;
贵州省铜仁高速公路管理处28人;
贵州省毕节高速公路管理处45人;
贵州省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25人;
贵州省兴义高速公路管理处24人;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1人。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和要求详见《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表一)。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意长期从事所应聘职位的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4.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仅限退伍军人报考的职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表一)中的专业要求都是具体的专业名称,不是学科门类、专业大类。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除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6.存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的;
7.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