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2018年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除外)、普通话等级证书。2018年9月1日前需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时如考生为国有企事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审查
(1)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发放面试准考证。
(2)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建立报考档案。
(3)资格审查贯穿全程,任何环节如有违规违纪,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6月3日。
面试地点:清镇市时光实验学校
面试方式:试教(教学能力测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面试须知、试教篇目于2018年6月2日下午14:00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公布,面试须知及试教篇目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4.体检
体检时间:2018年6月5日。按招聘职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5.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可在报考我市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考区(市、县)落选的,根据各地录取后的岗位缺额情况,由贵阳市教育局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区(市、县)内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市(州)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各市(州)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特岗计划”聘任合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截止2018年9月1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6.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6月14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6月15日前将我市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和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报贵阳市教育局,经省审核后于6月19日后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24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6月26-27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2018年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除外)、普通话等级证书。2018年9月1日前需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同时如考生为国有企事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笔试资格。
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报清镇市人社局和贵阳市教育局。7月2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公示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