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由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负责组织抓好招聘工作日常事务。整个考务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进行。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报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2018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到晴隆县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以上四类人员统称“四项目人员”)。
3.晴隆县户籍(晴隆县生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8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2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作为本次招聘对象: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委培生、订单生。
4.截止2018年8月7日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截止2018年8月7日前未辞职(或申请辞职未办理好相关手续)的在职在编公务员(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工勤人员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曾受到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9.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和不诚信等情形的。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加分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凡报考两个职位以上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至8月9日。
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报名费:100元/人。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