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18〕19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在全市组织实施100名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为确保选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及计划安排
(一)就业见习对象:毕业两年内(2018届、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凯里市户籍或生源地的的离校未就业(未参加过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特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可优先选聘。
(二)计划安排:2018年计划选派100名。
(三)见习单位:市属各事业单位。
二、派遣程序与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2018年8月15日(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管理服务中心六楼(金山大道18号),联系电话:0855-8231635。
4.报名时须同时持有: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毕业证书(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同时出具所在街道、乡镇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报名免收报名费。
(二)审核推荐及体检
1.审核推荐:
8月20日前,由市“引导办”对各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报名者进行审核推荐,结合用人单位需求,通过推荐、对接洽谈等形式组织好见习工作,为见习单位和毕业生实现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提供服务,见习生是否体检由见习单位决定,体检费由见习单位承担。
2.以下标准优先推荐:
(1)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
(2)专业对口优先;
(3)属地原则优先;
(4)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三)派遣
8月底,确定入选见习生后,由市“引导办”派遣前往各事业单位报到,并由市“引导办”组织选聘人员和见习单位按要求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市“引导办”、见习生单位、见习生各保留一份。
三、后续管理及政策保障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管理,积极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并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毕业生的见习关系,见习毕业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由于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应及时报市“引导办”备案。为参加见习的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据实出具《凯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见习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各执一份)作为推荐见习人员就业的参考,对见习期满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为其提供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四、工作要求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引导办”负责。各用人单位负责对见习生进行日常服务管理。积极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间,应及时了解见习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尽可能帮助见习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五、未尽事宜由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qdn.gzrst.gov.cn/)、凯里市人民政府网(www.kaili.gov.cn)。
附件: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doc
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1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