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善市直企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结构,不断提升事业单位人员学历层次,大力为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更好地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遵义市市管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计划继续通过专场招聘形式简化程序公开招聘一批研究生充实到市直有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遵义市市直企事业单位2018年第四次公开招聘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共有21家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研究生304人,四大国有企业集团计划招聘73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遵义市市直事业单位2018年第四次公开招聘研究生职位表》(附件1)、《遵义市市属国有企业2018年第四次公开招聘研究生职位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9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且须具有对应的学位和毕业证书。
(二)事业单位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在事业单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单位职位表中有备注说明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截止2018年11月7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2019年以后毕业的在校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1.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条件详见《遵义市市属国有企业2018年第四次公开招聘研究生职位表》(附件2),最终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四、招聘具体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根据招聘计划安排,此次公开招聘将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7日(上午9:00-17:30)
2.报名地点
遵义城区现场招聘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银河路625号遵义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普通高校2018年、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证明)、资格条件、相应业绩材料(获奖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招聘单位收复印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遵义市市直企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