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18〕136号)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见习条件
(一)纳雍县户籍或纳雍生源;
(二)2018届、2017届毕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程序
见习生招募由纳雍县就业局统一发布招募公告,各见习单位自行组织。按照公布招募岗位、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公示、派遣、签订协议、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募信息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7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设三个报名点,报考锅圈岩乡、董地乡就业见习岗位的,分别在所招募乡镇党政办公室报名,报考县直部门(含三个办事处)的在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免冠近期一寸照片3张;
3.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
(四)测试及体检
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按报名点分别组织报名人员进行测试(如报名人员未超过招募职位计划数的可不组织测试,直接进行下一环节。同一职位计划数人员测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复试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测试时间:2018年11月10日早上9:00开始。
通过测试(复试)按招募计划数1:1以内(含1:1)确定见习对象按规定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确定体检合格人员,体检费由学生自理。
(四)公示及派遣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进行为期7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募的,由我局就业培训股对符合就业见习条件且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开具《报到证》派遣到就业见习单位报到,见习单位在一个星期内与见习生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用人单位留存,一份县就业局留存,一份本人留存),由县就业局统一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三、见习期管理
见习时间为一年。见习期间生活补助1570元/每月 (就业专项资金60%进行补助,招募单位补助40%),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量、工作成绩增加适当补助。
各见习单位每月对见习人员的在岗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管理,报县就业局备案,作为生活补贴发放依据。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毕业生的见习关系;见习毕业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见习期满一年,在参加毕节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考试时,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享受同等优惠条件。
咨询电话:0857-3521930(纳雍县就业局)
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参加纳雍县就业见习登记表.docx
纳雍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