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面向全国招录了1000名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到村任职以来,他们在农村基层一线锤炼党性、砥砺品格、增长才干,充分发挥所学专长,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注入新生力量,受到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普遍欢迎,引起了较好的社会反响。经市委同意,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招录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近日,市委组织部印发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招录工作。
本次招录将继续面向全国开展,共招录1035名,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皆可报名,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至中共预备党员。其中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蓟州区各200名,宁河区180名、西青区30名、津南区15名、滨海新区10名,统筹安排到所辖行政村工作。招录工作采取自愿报名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考察、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为确保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扎根农村、安心干事,根据《天津市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户口不在本市的即可获得天津户籍,实行合同制管理,依据工作岗位和在农村工作年限确定薪酬待遇,缴纳“五险一金”,享有体检、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加大培养选拔使用力度,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在村连续任职三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可参加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公务员定向招录或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担任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副职五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的,经考核可选拔为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正职五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的,经考核可选拔进入乡镇(街道)(处级)领导班子,切实拓宽上升渠道,为年轻干部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平台,让更多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
一、招录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全国开展,不限天津市户籍,招录对象为符合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各区根据招录计划数,按照8:2比例分别设置职位一(适合男性)、职位二(适合女性)等招录职位,具体要求及招录人数详见职位表。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专接(升)本毕业生等。
4.中共正式党员,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至中共预备党员。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热爱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天津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入选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者即可录用,不占用全市招录名额。
天津原籍考生不得报考本人出生地和父母工作所在区的职位,实行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为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道德败坏,参加过邪教组织的;其他不宜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
二、政策待遇
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在村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行政村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实行合同制,与各区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
2.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依据工作岗位和在农村工作年限确定薪酬待遇(具体薪酬待遇附后)。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为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享有体检、带薪年休假、继续教育、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和集中供热采暖补贴等福利待遇。其人事档案由人事代理机构代理。
3.户口不在天津市的,即可获得天津市户籍。
4.鼓励和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进入村“两委”班子任职。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可根据届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5.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在村连续任职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可参加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公务员定向招录或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各乡镇(街道)空缺干部时,由各区负责优先从上述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中招录。
6.半年试用期满后,表现优秀的进入村“两委”班子;担任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副职5年及以上的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表现优秀的,经考核可选拔为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正职5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的,经考核可选拔进入乡镇(街道)(处级)领导班子。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