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县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两家律师事务所
二、聘任期限:一年
三、聘任条件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事务实践经验;
(二)熟悉地方政府组织法和政府工作规则,热爱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C证以上或者取得律师、检察官、法官任职资格;
(五)具有20年及以上法律工作者(法院、检察院、律师)经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且无不良执业记录;
(六)60周岁以下(1957年8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七)得到相关主管部门表彰或被评为优秀或先进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
四、提供服务的内容
(一)参与县政府重大改革事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调研,并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论证和审查。
(三)参与县政府重大投资、招商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和合同。
(四)为县政府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接受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参与或代理县政府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六)接受县政府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和法律实务培训。
(七)其他县政府安排的其他事务。
五、聘任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月8日至 1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施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施秉县文化街县政府大楼二楼)。
(三)报名方式:应聘者可登陆“施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dnsb.gov.cn”下载《施秉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申请表》,经本人填写后,将纸质版本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受表彰证书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参与的政府重大涉诉活动以及重大项目谈判等资料直接交至报名地点(外地律师可通过邮寄方式报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确定聘任的人员,由县人民政府与受聘人签订《法律顾问聘任合同》。
其他事项可向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罗杨
联系电话:15286362812
附件:施秉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申请表.doc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