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渝中区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 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渝中区2019年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未到36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4.毕业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中共渝中区委党校的考生毕业时须取得国民教育研究生学历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
5.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6.除报考中共渝中区委党校干训教育岗位、山城老年大学老年教育(英语)岗位外,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其它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TEM-4)及以上合格证书;
7.除报考中共渝中区委党校干训教育岗位、山城老年大学老年教育(英语)岗位外,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8.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9. 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范围
1.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认定、报区人社局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