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市人社局核准,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院校毕业生或退伍军人。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 4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019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19年4月4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四)截至2019年4月4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未满2年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五)截至2019年4月4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
(六)截至2019年4月4日仍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八)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九)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一)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二)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2019年4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bijie.gov.cn/)、毕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gzbj.lm.gov.cn/)。
(二)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报名地址:毕节市公安局(金海湖新区市检察院对面)负1楼业务大厅(停车库入口旁)。
(四)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五)报名所需资料
1.《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bijie.gov.cn/)、毕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gzbj.lm.gov.cn/)下载打印一式二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及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5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下角);电子照片1张(要求:1.照片格式:JPG;2.照片像素:130*170;3.照片大小:10—30KB;4.照片命名: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2401199101010011,中间不要加任何符号,包括空格)。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电子照片拷贝给报名工作人员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
3.报名时,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退伍证遗失的,须入伍地武装部或服役部队出具相关证明(附件3),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4.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需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需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同意。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六)资格审查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审核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或《职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有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考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和退费截至的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下午5:00前。
3.在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4.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