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贵定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贵定县事业单位空岗和人才需求情况,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黔南州推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黔南委办字〔2018〕4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贵定县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引进的原则
此次公开引进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考、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引进工作在贵定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引进计划及职位
贵定县2019年赴贵阳地区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7人。具体引进职位详见《贵定县2019年赴贵阳地区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77人)》(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引进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5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往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5月30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4、截止到2019年5月30日,为黔南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未经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
5、截止到2019年5月30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9、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贵州省黔南州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本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详见《职位表》)、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此外,在职人员须持有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2”)。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资格审查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审查内容包括:考生资格条件、学历条件、是否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审查结果由报名工作人员签名认可。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及《职位表》,自行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贵州省贵定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本人相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并签订承诺书。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考生进行面谈,以面谈的形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初步了解。面谈成绩总分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面谈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引进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同一职位面谈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