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履职能力强、廉洁高效的职业化办公队伍,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为街道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主要从事办事处相关工作。本次拟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由办事处统筹分配。
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和要求:不限专业。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9年5月3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9年6月30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
2、正在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聘用期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报酬由基础报酬、岗位报酬、绩效报酬、年度考核奖励等四部分构成,并建立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报酬由街道发放。
1、基础报酬:1700元/月。
2、岗位报酬:100元/月。
3、绩效报酬:700元/月,分为基础绩效(300元/月)和奖励绩效(400元/月),奖励绩效(400元/月)每月经街道办事处考核后发放,考核办法参照《董公寺街道办事处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4、年度考核奖励: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体考核办法由街道制定),街道可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5、其他保障: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