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遴选总成绩计算办法
1.统考学科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核成绩直接计入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核成绩。
2.非统考学科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核成绩直接计入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核成绩。
笔试、面试、考核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审批录用(调动)
经笔试、面试、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榕江县教科局和公开遴选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榕江县教育科技局公共邮箱”以及榕江县教育科技局一楼橱窗进行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录用过程中,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成绩优者排前;如仍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成绩优者排前;如再次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成绩优者排前。
在公示期内,举报人无论是采取来访、信访、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反映问题须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详细住址,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将遴选结果报送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工作调动(录用)手续。
九、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经费保障
本次遴选工作全部经费开支由县财政资金解决,开支项目含:试卷印制及其他耗材费、考务人员考务费(笔试出题、阅卷,监考、面试等费用)、住宿费、车辆用油、工作餐等费用。
附则: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榕江县城关地区学校公开遴选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5—6674392(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
0855—3921422(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5—6622031(榕江县纪委监委)
查询地址:榕江县人民政府网
榕江县教育科技局公共邮箱(rjxjkjbgs702@163.com)
2019年7月16日
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
(附件一)公开遴选事业人员职位一览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二)遴选中小学事业人员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三)同意报考的证明.doc(点击下载)
(附件四)考生报考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编辑:moxin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