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9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和《遵义市2019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工作简章》(简称《招录简章》)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近期组织公务员(选调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方式
体检工作在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区公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体检对象
根据《招录简章》等有关规定,共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24人(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8月11日(星期日)。
2.体检地点:遵义市主城区内。
3.集中乘车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红花岗区党政办公区办公大楼前广场国旗杆处。
考生须于体检当日上午7:20前到达集中乘车地点,超过7:50未到达的取消体检资格。
四、相关事宜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和450元体检费用到集中乘车地点集中,由区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前往。参加体检的考生,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集中乘车地点的,视为放弃体检,并记入诚信档案。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仔细阅读《体检注意事项告知书》并严格遵守所有注意事项。
3.区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郑重提醒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休息和饮食,体检前禁食12小时,以免影响体检结果。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体检结果的,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体检注意事项告知书
为准确反映各位考生身体的真实状况和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特在体检前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务必遵守。
1.考生须于规定日期当日上午7:20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为放弃体检,记入诚信档案。
2.考生集中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行体检前的准备工作,按要求佩戴考生证,集中前往区招录办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在集合时交给带队工作人员。
3.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本次招录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4.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手机的必须在带队工作人员宣布体检序号前上交统一暂存。否则,在宣布考生体检序号后至体检结束期间,一经发现仍携带通讯工具的,取消体检资格。宣布体检序号后,须在《体检考生分组名册》指定位置处签名(要求书写工整)。
5.体检过程中考生发现体检医生与本人有《公务员回避规
定(试行)》规定的回避情形的,要主动告诉带队工作人员并实行回避,否则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录用资格。
6.体检分组进行,考生必须听从小组带队人员和医生的指挥管理。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生说情、打招呼,不得报出自己的姓名和报考职位等信息,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不得无理取闹。如有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作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7.积极配合医生、导医及带队工作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能漏检。未体检完所有项目擅自退场或放弃某一项目检查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完毕,须经带队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确认后才可离开。
8.主检医师认为需要作进一步检查才能判断的,可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附加检查项目,由区招录办商卫生行政部门后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9.体检时,如实回答医生的病史询问。所有项目检查完毕后,在带队人员的指导下逐项如实填写体检表病史部分,不能遗漏,并在受检者签名处签名。
10.对隐瞒病史(包括服用降压药物史)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11.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12小时不要进食。做完空腹检查项目后再进食。抽血后请按压针口2—3分钟,以免出现血肿。采集尿检标本时,请取中段尿液。
12.女性受检者生理期勿做妇科及尿常规检查,待生理期结束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怀孕者,勿做X光检查,应在体检开始前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13.在招考期间,尽量不要改变联系方式并应保持通讯畅通。如要变更联系方式的,请在区招录办或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若因考生登记的联系方式变动或通讯不畅,造成区招录办或招录单位无法联系到考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4.体检后5个工作日内,区招录办对存在问题的考生进行另行通知;如体检合格,将不再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1:遵义市红花岗区2019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选调生)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贵州省2019年定向选调毕业生体检名单 .xls
红花岗区公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编辑:贵州华图)